负责监督检查市区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监督、协调、指导市区规划分局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市区规划分局提交的行政处罚案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指导市区规划分局对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市区规划分局其他业务工作。
负责受理、督办、协调有关规划管理的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建设行政相对人诚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