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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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技术处
发布时间:2016-12-26 14:37:00  

负责组织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贯彻落实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市级城乡规划方面的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局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报批工作;负责各项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行政诉讼、复议、听证工作;负责城乡规划专业技术、学术的研究与交流,组织城乡规划行业业务培训、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全局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各项规划的技术审查和报批工作(不含控规);组织各类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大型市政工程规划方案的专家审查、论证、招投标工作;指导各县(市)、矿区规划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有关的论证会。承担省会规划建设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城乡规划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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