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05-31 11:19:01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3号线近期实施
轨道站点周边200米范围内确立为核心控制区
记者日前获悉,近日,市政府出台了《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土地收购储备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将由政府统一规划和实施轨道交通控制范围和特定区域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近期实施的1号线、3号线轨道站点周边200米范围确立为核心控制区,年内控制到1000米范围。
《意见》要求,根据政府统一规划,从严控制储备土地。目前,对近期实施的1号线、3号线轨道站点周边200米范围内确立为核心控制区,年内控制到1000米范围。按此原则,今后随其它线路的实施而逐线控制到1000米范围。控制范围内的项目用地审批,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及规划条件时须征得市轨道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国土部门出让土地后须及时将出让结果通报市轨道办。
轨道站点、场站200米范围内为轨道交通核心控制区,控制区包括随轨道交通建设实施一并腾出的地下空间,地下空间设置为轨道层和商业层。
轨道站点、场站500米范围内有开发价值的地块,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由轨道交通土地储备分中心优先进行收储,纳入全市土地收储规划。
《意见》指出,轨道交通站场和线路建设工程用地,由政府以划拨方式供应。轨道交通作为公益性项目,其工程线路和附属设施用地均为公建地,批准用地原为市政公用设施和道路广场用地的应无偿提供,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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